什么是爆炸?

引发爆炸的先决条件是易爆物质必须与氧气有一定 程度的混合,在适当的引燃条件下引起化学反应。如果 反应速度超过声速,就被定义为爆炸。

积累到一定程度的易爆混合物突然爆炸,并以爆炸 波的形式造成破坏效应。

什么是防爆?

上述三个条件之中的任何一个被限制发生,就能防 止爆炸。在许多使用现场,易爆物质以及氧气的存在是 很难避免的,因此引燃源必须要受到限制。

电气设备是一个潜在的引燃源,在瞄运转时导致表 面温度升高、静电释放或瞬间电流所弓I起的电火花等。

在设计上,防爆型电气设备避免了在其运转过程中 表面温度过高和引起电火花。因此,防爆型电气设备不 会成为潜在的引燃源。

防爆执行器隔爆3要素 | 3 Explosion-Proof Factors of Exd II CT4Gb Valve Actuator
隔离爆炸要素 | Explosion-Proof Factors

潜在的易爆环境分级

通常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可分为两类:

I类煤矿用电气设备;

II类除煤矿外的其它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。

对于II类电气设备,按照爆炸性气体的最大试验安全间隙(隔爆型)和最小试验引燃电流(本安型)可分为IIA、IIB、IIC三 个爆炸级别,且IIB类设备可适用于IIA设备的使用条件,IIC类设备可适用于IIA及IIB设备的使用条件。

对于II类电气设备,按照允许的最高表面温度可分为T1(450℃)、T2(300℃)、T3(200℃)、T4(135℃)、T5(100℃)、 T6(85℃)等六个温度组别,且高一温度组别的设备可适用于低一温度组别的使用条件。

90%以上的爆炸性气体包含在II A、II B的爆炸级别和T1 ~ T4的温度组别当中。

电动执行器爆炸等级 | Explosion Grade in Electrical Actuator

如何实现防爆?

可以有不同的方法使得电气设备适用于易爆的环境中,在GB3836. IEC60079、EN50014等标准中对这些方法均有详尽 的描述。

DCL防爆系列电动执行机构按防爆类型为“隔爆型”(Exd)的型式制造,符合GB3836.1-2010、GB3836.2-2010、EN/IEC 60079-0s EN/IEC 60079-1、EN/IEC 60079-31 s EN ISO/IEC 80079-36、EN ISO/IEC 80079-37标准要求。

隔爆型(Exd)

        隔爆型执行机构允许在设备内部发生爆炸, 壳体的隔爆面是按照阻止内部火花或爆炸载体与 外界发生接触来设计的,合适的隔爆面间隙和足 够大的隔爆面长度可确保这一点。同时,坚固的 壳体可以承受内部爆炸产生的高压而不被破坏。

        DCL防爆系列执行机构以下部件是按隔爆型 标准来设计和制造:

♦电机腔   ♦电气元件腔   ♦接线腔

武汉华易防爆执行器隔爆面 | Exd II CT4 Gb Actuator Explosion-Proof Surface

防爆等级

DCL防爆系列电动执行机构的防爆等级为:

ExdllCT4Gb

Ex-防爆标识

d-防爆类型,表示为”隔爆型”;

U—设备类别,表示除煤矿外的其它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;

C-爆炸级别,该级别决定执行机构各隔爆接合面的尺寸(长度和间隙); 

T4一温度组别,表示允许执行机构最高表面温度为135℃.

Gb-表示设备保护级别。